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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海红

安徽元谦律师事务所 律师
财税与婚姻家事团队负责人

电话:18919620368
电邮:1103242999@qq.com

执业领域
● 税务法律服务
● 刑事辩护
● 婚姻家事案件代理

教育背景
安徽大学法律硕士
个人简介


汪海红律师,前安徽省某市国税局公务员,具有多年税务机关工作经验,拥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擅长办理涉税案件,曾办理多起金额巨大的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案件,尤其擅长办理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犯罪等案件的刑事辩护,多起案件取得取保候审、不予批准逮捕、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大幅度改判量刑等结果。其在婚姻家事领域亦有颇丰的办案经验,擅长处理家庭财产纠纷,为各类企业及其股东,投资机构、高净值人士提供涉税代理和精品咨询。


个人代表性案例


案件名称

办理结果

凌某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不予立案(侦查阶段。)

许某某 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不起诉。

李某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减为四年三个月。

何某某 玩忽职守案

免予刑事处罚。

袁某某 非法买卖枪支

缓刑量刑建议(审查起诉阶段。)

张某某 故意伤害案

免予刑事处罚。

卜某某 诈骗案

缓刑。

任某某 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不起诉。

汪某某 危险作业罪

缓刑。

王某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监外执行。

夏某某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不起诉。

王某与徐某某(上市公司股东)离婚纠纷案

案件标的超4亿元,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利益。

张某某与宋某某离婚纠纷案

起诉时案件标的约2000万元,调查取证后夫妻共同财产增加为3000万,为当事人取得多分财产并获得经济补偿。


社会职务


全国税务律师信息库成员;
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十届刑事委员会委员;
安徽省首批全省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
合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荣誉奖项


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七期安徽省青年律师示范培训班”优秀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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