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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规打击零售、住宿、餐饮、健身、理发、美容机构办卡充钱后“卷款跑路”以及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行为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3/15     浏览次数:    


一、什么是预付式消费

预付式消费是指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培训、养老、旅游等生活消费领域,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一种消费方式。

二、新规针对哪些预付式消费领域

针对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培训、养老、旅游等生活消费领域,但付款后一次性接收商品或接受服务以及多用途预付卡产生的纠纷不在此范围。


三、责任主体

1、预付式消费合同的签约一方;

2、虽未直接在预付式消费合同签字,但允许他人使用其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其名义与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的经营者;

3、商场场地出租者未要求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提供经营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致使不具有资质的经营者租赁其场地收取消费者预付款并造成消费者损失。


四、7种霸王条款无效

1、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

2、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债权;

3、约定消费者遗失记名预付卡后不补办

4、约定经营者有权单方变更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种类、质量、数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

5、免除经营者对所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瑕疵担保责任或者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赔偿责任

6、约定的解决争议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7、存在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情形。


五、4种情形下消费者有权单方解除预付式消费合同

1、变更经营场所给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明显不便;

2、未经消费者同意将预付式消费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

3、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不限次数服务却不能正常提供

4、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消费者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其他情形。


六、办卡充钱后消费者有7日无理由退款权利

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已经从经营者处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

2、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已经从其他经营者处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



七、消费者有转让预付卡的权利


消费者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债权的,自债权转让通知到达经营者时对经营者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对经营者发生效力后,受让人请求经营者依据预付式消费合同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受让人请求经营者提供预付卡更名、修改密码等服务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八、严惩闭店“卷款跑路”!最高3倍赔偿!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消费者请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经营者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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