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谦快讯
2026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雄壮的国歌声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合肥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大会堂开幕。安徽元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滔律师参会履职。
为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刘滔律师聚焦“建筑工地塑料防尘网污染”这一问题,向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规范建筑工地防尘网使用的建议》提案,指出当下合肥市建筑工地防尘网使用存在的微塑料污染、滥用及回收处理机制缺失、废弃防尘网破坏环境三大问题。提案建议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广使用可降解防尘网,建立回收处置机制,保障100%回收率;强化多部门联动执法,实行差异化监管;鼓励技术创新与绿色替代,加强宣传引导和公众监督等对策,以助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律师简介
刘滔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各项工作获得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多次受到市级、省级单位的表彰。长期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以及涉案企业合规等法律业务,主攻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类犯罪案件、涉黑犯罪、涉税犯罪,以及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等复杂案件的辩护与代理,辩护的多起刑事案件取得无罪、改变罪名、缓刑、不起诉、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公安机关撤案等结果。曾参与辩护多起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如,曾为潘某、杨某、周某、范某、王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提供有效辩护;曾为罗某某等人集资诈骗罪(涉案金额17亿多人民币)、刘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5亿多人民币)等案件提供有效辩护。
主要社会兼职:
安徽省省直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专家;
合肥市政协第十五届合肥市委员会委员;
合肥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
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合肥市维护律师执业权利顾问团成员。
荣誉奖项
2006年被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2009年被合肥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二等功”荣誉称号;
2009年被安徽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二等功”荣誉称号;
2015年被中共安徽省司法厅委员会授予“律师党员示范岗”荣誉称号;
2016年被评为2014-2015年全市律师参与市党政领导接访工作先进个人。